一、規范中對耐火窗的設置要求
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-2014(2018年版)(新規之下,此條仍然適用)
5.5.32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,每戶應有一間房間符合下列規定:
1、應靠外墻設置,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;
2、內、外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0h,該房間的門宜采用乙級防火門,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.00h。
條文說明:本條規定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,其耐火性能可按照現行國家標準《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》GB/T 12513中對非隔熱性鑲玻璃構件的試驗方法和判定標準進行測定。
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DB32/T3920-2020
9.8.1-g)非封閉天井側向的廚房窗與連廊開口的直線距離應不小于2.0m,當小于2.00m時,廚房外窗應采用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.00h的防火玻璃窗,對空調機位可不做距離要求。
h)非封閉天井側向其他房間窗與連廊開口的距離直線距離應不小于1.0m。當小于1.00m時,應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.00h的防火玻璃窗。
9.8.2住宅建筑外墻上、下層開口之間應設置高度不小于1.20m的實體墻或挑出寬度不小于1.00m、長度不小于開口寬度的防火挑檐。當上、下層開口之間設置實體墻確有困難時,可設置防火玻璃墻,但高層住宅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.00h,多層住宅的防火玻璃墻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0.50h,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防火玻璃墻耐火完整性的要求。
9.8.4-c)凹槽開口寬度與凹槽深度的比例不應小于1:3。凹槽寬度大于4.00m、小于6.00m時,不同住戶之間的外窗不應正對開設;凹槽寬度不大于4.00m時,開向凹槽的住戶外窗均應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h的防火玻璃窗或使用防火隔墻完全遮擋。
9.9.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,每戶應有一間房間符合下列規定:
a)應靠外墻設置,并設置可開啟外窗;
b)該房間內、外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0h,該房間的門宜采用乙級防火門,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.00h。
二、耐火窗的定義
鋁合金門窗GB/T8478-2020
3.9耐火型門窗
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,關閉狀態耐火完整性E不小于30min的門窗。
5.1.3.4耐火型門窗用玻璃應符合GB/T31433的規定,其耐火完整性不應小于30min。
5.6.7耐火完整性
門窗的耐火完整性分級應符合GB/T38252的規定。耐火型門窗要求室外側耐火時,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E30(o);耐火型門窗要求室內側耐火時,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E30(i)。
耐火窗的試驗標準和建規中的要求不一致。理解上存在一定差異。GB/T12513-2006主要適用防火窗,耐火窗專用試驗標準《建筑門窗耐火完整性試驗方法》GB/T 38252-2019發布后,明確了適用于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建筑門窗,不適用于防火門窗,耐火窗應執行此標準。
三、爭議點
1、是否可以采用鋁合金窗。
按照《建筑門窗耐火完整性試驗方法》GB/T 38252-2019的測試方式,以及圖集的做法,可以采用鋁合金窗。
2、是否可以采用推拉窗。
按照《建筑門窗耐火完整性試驗方法》GB/T 38252-2019的測試方式,有推拉窗的試件規格。但推拉窗無法滿足自動關閉的功能。
3、是否需要自動關閉裝置。
國家標準中關于耐火窗未要求具備自動關閉功能。江蘇省住宅設計標準2017年版曾在條文說明中提出,當敞開連廊距住宅建筑外墻不大于2.00m時,面對連廊開啟的窗戶應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.00h且具備火災時熔斷器熔斷后自動關閉功能的防火玻璃窗。在2020版新標準中,仍保留了安全間外窗“宜具備火災時熔斷器熔斷后自動關閉功能”的條文說明。